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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沅: 巡察利剑助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

发布时间:2017/12/21 15:41:00    作者:普红宁    来源:镇沅县纪委

近日,镇沅启动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严明扶贫领域工作纪律和规矩,遏制扶贫领域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中央、省、市、县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从12月15日至12月30日,县三个巡察组21人分赴9个乡镇,重点巡察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扶贫领域“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问题、扶贫项目实施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以及扶贫领域中的其他违纪问题线索。督促党委、镇纪委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落实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扎实完成扶贫脱贫任务,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摘帽。加强与扶贫、信访、审计、财政、农业、林业、畜牧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有针对性地选择专项检查和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可查性问题线索,集中交办督办、直查快办。

以乡(镇)为单位,以贫困村、贫困户为基准,根据脱贫摘帽先后时间区分侧重点,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和进度情况,开展脱贫攻坚巡察工作。坚持全面督查与分片督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进村入户查看与座谈了解情况相结合、发现问题与追究责任相结合,适机适时采取以下方式进行。从严查处扶贫领域发生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树立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鲜明导向,坚决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的问题,重点查处贯彻中央脱贫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行为,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问题,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贷。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对扶贫工作不务实不扎实、结果不真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的严肃问责。对扶贫工作中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问题的,用好“一案双查”, 既查处当事人,又对负有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以铁的纪律推动扶贫工作落地见效。

为助力精准扶贫,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三个巡察组精准打击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今年以来,全县扶贫领域定期督查4次,随机督查36次,查找问题157个,督促整改问题157个,提出合理建议27条,做到了扶贫纪律督查村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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