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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纪委通报6起扶贫领域典型违纪问题

发布时间:2017/12/29 17:45:00    来源:普洱市纪委

近日,普洱市纪委通报了6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分别是:

1.宁洱县梅子镇副镇长李廷勇对项目监管不到位被查处。经查,宁洱县梅子镇2016年第二批易地搬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中,梅子镇人民政府没有按招投标程序对些列河村民小组脱贫摘帽基础设施组内道路硬化项目进行招投标,未按有关规定对施工方资质进行审核把关,对项目监管不到位,致使道路在完工后出现质量问题,群众意见大。2017年12月6日,梅子镇分管基础设施建设副镇长李廷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孟连县林业局工作人员赵建伟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被查处。经查,2014年至2016年,孟连县林业局工作人员赵建伟利用担任县林业局造林绿化股副股长工作职务便利,在负责孟连县林业局木本油料种植项目实施过程中,分三次收受澳洲坚果苗木供应商西双版纳金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管志斌行贿现金共计5万元。赵建伟身为中共党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2017年11月24日,赵建伟受到留党察看2年处分。

3.西盟县勐卡镇小学教师王灿鸿贪污受贿被查处。经查,2001年至2014年,王灿鸿在莫窝小学、勐卡镇小学工作期间,违规套取学生生活费7.4万元,个人占有3.95万元,个人收受食品供应商贿送现金1.45万元。2017年11月13日,王灿鸿受到留党察看1年处分。

4.澜沧县文东乡多依树村党总支书记李先胜、副书记沈荣辉、村委会主任田志华、副主任魏聪林、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田光新、村武干田进民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被查处。经查,文东乡党委政府及多依树村三委班子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一是多依树村多依树一至七组村民小组在实施2016年整村推进项目能繁母猪扶持发放时,没有严格按项目规划对4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扶持2头规定发放,擅自变更项目资金使用对象,7个村民小组184户农户平均分配1头;二是多依树村所属村民小组对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中央、省、市、县拨付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及景谷地震恢复重建民房补助资金、2012年以来国家补助农村低保资金进行二次分配。2017年12月9日,多依树村党总支书记李先胜、副书记沈荣辉、村主任田志华、副主任魏聪林、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田光新、村武干田进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镇沅县和平镇光山村主任杨正明、光山村烟辅员刘正阳虚报补贴面积,套取国家良种补贴被查处。经查,2016年,镇沅县和平镇光山村开展扶贫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工作中,和平镇光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杨正明要求负责此项工作的光山村烟辅员刘正阳为自己家增加补贴面积2亩,套取补贴242元,骗取国家种粮补贴,触犯党的纪律。2017年9月11日,杨正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正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孟连县勐马镇腊福村小老寨组长娜儿克扣森林生态补偿金,侵占集体资金被查处。经查,2016年10月21日,孟连县勐马镇腊福村小老寨组长娜儿,在未经村民小组“一事一议”研究情况下,与其他小组干部商议后到勐马镇农经站办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取款事宜,共取出补偿金30495元,后娜儿擅自作主给58户农户按每户260元发放生态效益补偿金,共发放补偿金15430元,剩余15065元被娜儿私自保管,直到2017年10月21日,娜儿才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的余款再次补发给农户;2013年11月,娜儿违反财经纪律,将转让本组会议室1万元集体现金收入私自坐收坐支,其中:将5450元用于修小组茶地路、剩余4550元被娜儿非法侵占。娜儿身为中共党员,擅自克扣森林生态补偿金,侵占集体资金,2017年11月3日,娜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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